中信证券及天健会计师所被书面警示均为嘉禾

发布时间:2023/12/15 13:10:55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3日讯深交所网站昨日披露了《关于对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审纪〔〕3号)。年6月30日,深交所受理了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经深交所现场督导后,嘉禾生物于年7月11日撤回发行上市申请。经查明,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嘉禾生物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如实披露境外存货存在账实不符、期后销售比例低等情形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嘉禾生物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7,.25万元、,.75万元、,.41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约为46%,其中一半以上存放于境外。报告期内,嘉禾生物发往美国子公司Jiaherb的在途存货大幅增加,从.91万元增长至12,.42万元。嘉禾生物在审核问询回复中称,公司存货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得到有效执行,并加强对存货的入库、存放、领用等管理,以保障账实相符。

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嘉禾生物境外存货存在账实不符、期后销售比例低于同行业等情形,相关情形未如实、充分在审核问询回复中进行披露。前述12,.42万元在途存货中,绝大部分截至年5月底仍未实现销售,与同行业公司在2至3个月内完成销售的惯例不一致。经抽查,嘉禾生物于年1月入库的主要产品中有27箱“红景天提取物”未盘到实物。二是发行人在审核问询回复中披露了存货存放于境外仓库的相关情况,但遗漏披露Jiaherb存在租赁第三方仓库存放.26万美元存货的情形。

二、未充分披露境外销售交易相关事项,存在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内嘉禾生物境外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超过70%,其中通过美国全资孙公司EXCELSIORNUTRITIONINC.(以下简称4E)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94万元、23,.63万元、28,.71万元,YishengLin(以下简称Lin)为4E的首席执行官、总裁及唯一董事。报告期内4E与嘉禾生物主要客户CALERIELLC、KOSNATURALS,LLC、FreshNutritionInc等的销售金额分别为5,.83万元、6,.23万元和10,.66万元。

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嘉禾生物在审核问询回复中,将4E与CALERIELLC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但未充分披露Lin与CALERIELLC等上述主要客户之间存在持股、任职等情形。二是嘉禾生物在审核问询回复中披露,美国子公司(含4E)的销售方式大部分为客户自提,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或客户委托的物流公司并取得物流公司提货单或签收单,销售收入确认依据符合实际情况。经查,4E向前述主要客户的销售方式为客户自提,但存在无物流提货单、采购和销售订单的商品明细数量不符等情形,与披露情况不符。

三、未充分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相关风险

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嘉禾生物销售、采购、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存在以下薄弱环节,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揭示相关风险:一是与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失,包括ERP系统中销售订单均由系统自动审核,出库单或发货单存在日期早于订单日期、晚于签收单或提单运输单日期等异常情形。二是与采购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失,包括未留存送货单等与采购入库相关的外部单据,采购订单、入库单未连续编号且制单日期与订单日期不一致;经抽查60家新增供应商准入材料,其中51家未按《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履行准入程序。三是与研发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失,包括领料单据未签字,研发中试与生产存在共用设备、人员的情况,未见原始工时记录单以准确分配相关成本费用。

四、未如实准确披露转贷、与供应商的资金往来等事项

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嘉禾生物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内存在的转贷事项,经深交所审核问询后,嘉禾生物才补充披露通过子公司、供应商转贷4,.74万元,但仍遗漏披露报告期内子公司通过供应商转贷万元的行为。二是嘉禾生物未在审核问询回复中如实准确披露子公司总经理、采购员与供应商之间的异常资金往来,涉及金额共万元。

嘉禾生物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招股说明书和审核问询回复中未如实、准确披露境外存货、境外销售交易、转贷等相关事项,未充分揭示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相关风险,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对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交所网站同日披露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深证函〔〕号)、《关于对保荐代表人韩昆仑、段晔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审纪〔〕4号)。经查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SH)、韩昆仑、段晔在担任嘉禾生物项目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对嘉禾生物境外存货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实际开展的核查工作与披露情况存在差异

经检查《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保荐工作底稿,中信证券、韩昆仑、段晔对发行人存货存在如下核查工作不到位的情形:一是未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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